「角色」還是「腳色」?

「腳色」在宋代官場被廣泛使用,但其意義卻和現今完全不同。如范仲淹〈與韓魏公〉中:「其子得殿侍左班……曾申腳色狀,今上呈,如有指示安排處,乞留意。」此處所謂「腳色狀」,即今所謂履歷表,據宋‧趙升《朝野類要‧卷三》:「初入仕,必具:鄉貫、戶頭、三代名銜、家口、年齒、出身履歷。若注授轉官,則又加舉主。有無過犯,崇觀間,即云不係元祐黨籍;紹興間,即云不係蔡京、童貫、朱、王黼等親屬;召保官結罪,慶元間人,加即不是偽學。」可知,腳色狀應載明個人身家履歷,甚至政治立場。
履歷及政治立場之所以稱「腳色」,可能其意與「腳」有關,走過之路就是履歷,立足之地就是立場。而「色」指種類、類別,如「諸色人等」。腳色決定了一個人的身份、背景、立場,成為一個人的身份標識。
至於為什麼又出現了「角色」一詞呢?據《説文解字》,角,吉岳切,讀音為ㄐㄩㄝˊ。腳,居勺切。讀音為ㄐㄧㄠˇ。可能是俗文學上的「音近訛變」造成的現象。
宋‧朱熹〈答任行甫書〉説:「休致文字,不知要錄白繳申角色之類否?」其中「角色」即「腳色」,指履歷。
「腳色」在戲曲中指演員所扮演的特定人物,即人物的類型化。如清‧李斗《揚州畫舫錄》有「江湖十二腳色」的記載:「梨園以副末開場,為領班,副末以下,老生、正生……謂之男腳色;老旦、正旦……謂之女腳色。」戲曲中將「腳色」寫成「角色」始於元代,而普遍於清末。1907年8月22日《申報》有「李春來慎重角色」,此後以「角色」代「腳色」逐漸廣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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